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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办公技术

作者:小白 来源:未知 日期:2013-5-12 12:16:58 人气: 标签:办公技术
导读:农办科〔2013〕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为推…

  农办科〔2013〕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推动新修订的《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我部决定在全国农业系统开展“学习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学习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增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能力”为主题,组织动员全国农业系统围绕学习《农业技术推广法》体会、农业技术推广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等方面内容(详见附件),深入调研、系统思考,撰写高质量的论文,推动全国农业系统认真学习《农业技术推广法》修订背景和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法律的实质和基本特征,为法律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二、征文要求

  (一)征文内容符合活动主题,思想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观点鲜明,材料真实,内容翔实,数据准确。

  (二)征文题目自拟,字数控制在6000字以内。

  (三)征文使用Word2003文档排版,行距固定值30磅,题目(居中,华文中宋2号,加粗)与正文间空一行,一级标题黑体3号,二级标题楷体3号,正文宋体3号。在征文首页标章题目、总字数、作者相关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职务、邮编、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四)征文未在正式报刊上发表过,不得一稿多投或者旧稿新用,引文注明出处。作者需对的原创性负责,对有剽窃和抄袭行为者,一律取消参加此次活动资格。

  三、活动安排

  (一)本次征文活动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征文采用电子形式提交,电子信箱为tui、.cn(为确保活动主办方收到征文,请一并发送到两个邮箱)。邮件名称为推广法征文-论文题目。

  (二)2013年9月-11月,开展论文评选、研讨交流。在对参评征文内容、体例、字数、差错率进行初选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评选优秀论文;围绕相关专题开展研讨,邀请优秀论文作者进行交流。

  (三)2013年12月,在农业部网站、中国农业推广网上公布优秀论文名单。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征文活动的主办方为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二)本次征文活动不收取参加者任何费用,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三)征文的作品著作权和名益权归作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四)优秀论文将汇编成论文集,活动主办方将向相关、报刊推荐优先发表。

  (五)对论文数量较多、质量较高的农业部直属单位、省农业厅(局、委)等,予以通报表彰。

  五、联系方式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政策体系处

  电 话: 、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