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采购中心受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会计信息化实训和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143140HG115J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会计信息化实训和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包1-会计信息化实训项目:66万元;包2-办公设备采购:26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7月18日起至2014年7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12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118号之一904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8月12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华118号之一904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文件名称 广东省采购中心 2014年7月18日 包1:会计信息化实训项目 1.供应商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 4.计算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采购清单》(注:该清单可查询中国采购网;请投标人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但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时,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如本采购文件公告后国家有关部门再发布新一期的节能清单,则两期清单(采购文件公告时的清单和最新一期的清单)中的产品都接受。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包2:办公设备采购 1.供应商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是所投商用PC一体机的制造商,或能提交其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或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的本项目授权文件原件。 4.计算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采购清单》(注:该清单可查询中国采购网;请投标人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但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时,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如本采购文件公告后国家有关部门再发布新一期的节能清单,则两期清单(采购文件公告时的清单和最新一期的清单)中的产品都接受。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包1-会计信息化实训项目,包2-办公设备采购,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 |